全国成人高考录取工作已经结束,根据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鲁招考〔2023〕79号文)要求,我院对新生入学资格进行全面复查,防范和查处冒名顶替、替考、骗取报名资格等违反国家考试招生规定行为,切实维护教育招生的公信力。
我校根据《山东省招生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《山东省2023年成人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》(鲁招考委办〔2023〕17号)规定,“招生学校在新生入学注册期间,要重点核对享受政策加分照顾、免试入学的证明材料原件并留存复印件存档,审核无误后按规定进行公示”。学校认真做好特殊考生(含免试考生及申请投档照顾考生)的审核、公示工作,审核办法参照《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做好2023年成人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》(鲁招考〔2023〕79号)中“特殊考生的申报与审核”要求执行。
对我校录取的80名符合特殊考生入学资格的学员进行公示。
济宁学院继续教育学院
2024年4月15日